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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江蘇亞威機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于2014年9月22日上午9:00在江蘇省揚州市江都區黃海南路仙城工業園公司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長吉素琴女士召集,會議通知于2014年9月11日以專人遞送、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送達給全體董事。本次會議以現場及通訊方式召開,應參加會議董事9人,實際參加會議董事9人,公司監事會主席列席會議,會議由董事長吉素琴女士主持。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的召開合法有效。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1、會議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籌劃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的議案》。
公司董事會同意籌劃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并授權董事長依法辦理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相關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與交易對手方的談判、簽署協議等。公司將聘請中介機構對相關資產進行初步審計、評估,待確定具體方案后,公司將按照《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6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申請文件》的要求編制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預案或報告書,再次召開董事會審議并公告。
公司股票停牌期間,將根據相關規定,至少每五個交易日發布一次相關事項進展公告。
《關于籌劃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的停牌公告》(公告編號:2014-040)刊載于2014年9月24日《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
2、會議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簽訂合作意向書的議案》。
《關于簽訂合作意向書的公告》(公告編號:2014-041)刊載于2014年9月24日《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
三、備查文件
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江蘇亞威機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江蘇亞威機床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籌劃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江蘇亞威機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正在籌劃重大事項,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9月19日開市時起停牌。2014年9月22日,公司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籌劃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的議案》,公司董事會同意籌劃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經公司申請,公司股票于2014年9月24日開市時起繼續停牌。本公司承諾爭取停牌時間不超過30個自然日,即承諾爭取在2014年10月24日前披露符合《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6號-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申請文件》要求的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預案(或報告書),公司股票將在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并公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預案(或報告書)后復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內披露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預案(或報告書),公司將根據重組推進情況確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請延期復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復牌申請或延期復牌申請未獲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將于2014年10月24日開市時起復牌,公司承諾自公司股票復牌之日起三個月內不再籌劃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公司提出延期復牌申請并獲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諾累計停牌時間不超過3個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內披露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預案(或報告書),公司承諾自公司股票復牌之日起六個月內不再籌劃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內終止籌劃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公司將及時披露終止籌劃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相關公告,公司承諾自復牌之日起三個月內不再籌劃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公司股票將在公司披露終止籌劃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相關公告后恢復交易。
公司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
特此公告。
江蘇亞威機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江蘇亞威機床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簽訂合作意向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合作概況
1、江蘇亞威機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擬通過股權受讓和對無錫創科源激光裝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激光裝備”)增資的方式實現對激光裝備的控股,具體股權比例由有關各方協商一致后確定。本次交易將以激光裝備凈資產評估值為依據,由交易各方協商確定zui終交易價格。
2、本次擬進行的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3、本次合作的具體合作事項尚需各方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的協商。
4、2014年9月22日,公司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簽訂合作意向書的議案》。
5、公司與激光裝備于2014年9月23日在揚州簽訂了《合作意向書》。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況
(一)無錫創科源激光裝備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股份代碼:430710,股份名稱:激光裝備)
1、法定代表人:朱正強
2、注冊資本:人民幣1432萬元
3、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宋美玉、朱正強夫婦
4、類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5、成立日期:2008年6月30日
6、住所:無錫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52號地塊18廠房
7、主要業務:機器人(35.460,0.13,0.37%)激光集成應用自動化系統,三維和二維激光切割、焊接及熔覆設備,控制系統和軟件的技術開發、生產、銷售和服務。
8、主要財務指標
2013年經審計的資產、負債和經營情況
單位:元
項目2013年12月31日
資產總額74,212,208.60
負債總額26,160,970.41
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東權益47,975,204.60
項目2013年度
營業收入73,194,707.68
凈利潤13,969,504.88
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14,048,424.53
(二)無錫創科源激光裝備股份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朱正強、宋美玉、宋運發、龐彥梅、朱清棋等5人(以下簡稱“激光裝備自然人股東”)。
三、合作意向書的主要條款
1、合作宗旨
通過本次合作,發揮各方優勢,提高資源和資金的使用效率,促進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為股東創造良好效益。
2、合作方式
公司通過股權轉讓和對激光裝備增資的方式實現對激光裝備的控股,具體股權比例由有關各方協商一致后確定。本次交易將以激光裝備凈資產評估值為依據,由交易各方協商確定zui終交易價格。
上述股權轉讓和增資后的激光裝備將繼續從事機器人激光集成應用自動化系統,三維和二維激光切割、焊接及熔覆設備,控制系統和軟件的技術開發、生產、銷售和服務等業務,并加大投入,針對當前市場對三維機器人激光集成應用的旺盛需求,圍繞三維激光應用智能化、平臺化的目標,進行相關技術的深度開發。
3、盡職調查、審計、評估
在本意向書簽訂后,甲方將聘請相關中介機構對乙方進行全面盡職調查、審計和資產評估等工作。
4、排他期限及誠意金
本意向書所述合作是排他性的,自本意向書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除另有約定外,激光裝備、激光裝備自然人股東不得與第三方商談或進行類似的合作。排他期限屆滿后本意向書自動終止。
為順利促成本次合作,在本意向書簽署后的7日內,公司向激光裝備支付2000萬元,向激光裝備自然人股東支付1000萬元,作為履行本意向書的誠意金。誠意金存放于各方的共管賬戶。
三、合作目的和對公司的影響
本著推動優勢資源整合,增強與公司現有主營業務的協同互補效應,促進可持續發展,為股東創造良好效益的目的推進本次合作。
本次合作將有利于公司機器人集成應用自動化系統領域的技術、市場形成優勢集聚放大效應,有助于公司激光切割機床從二維向三維激光切割、焊接及熔覆設備等領域的進一步發展。通過合作,發揮雙方在技術、市場、產業與資本方面的協同效應,提升公司市場競爭力和公司價值。
該事項仍存在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四、備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
2、本次合作意向書
特此公告。
江蘇亞威機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